姓名:刘焕章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黑龙江嫩江
别名:
职业:人民警察
生辰: 1928-10-25
出生地点: 拜泉
忌日:2013-11-17
安葬地点:嫩江县高峰公墓
中国共产党党员、离休干部,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安局原秘书科副科长,因病于2013年11月17日8时20分(农历十月十五)不幸去世,享年86岁。 老爸,1928年10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拜泉县一个普通的贫民家庭,1946年2月就投入到人民的解放战争中,在拜泉县尚义区区小队参加革命工作,先后担任区小队战士、教导队教员、副区队长,1947年7月在独立九师警卫团三团二营四连任排长,1948年11月光荣复员。1953年5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50年3月到拜泉县尚义区治安村小学任教,1950年11月起,在拜泉县先后担任尚义区政府会计、民政助理、财政助理、区委文书;修德区宣传委员;拜泉县宣传部宣传干事、记者、报社编辑;拜泉县县委办干事,农工部干事,建国公社文卫助理,克山嫩江社教分团秘书、副主任等职。1966年12月调至嫩江县林业局,任革命委员会委员;1973年3月调入嫩江县公安局,任公安局秘书科副科长,1993年1月离休。 作为一名老党员,老爸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为人民服务为念;模范地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原则性强,作风扎实,为人正派,谦虚谨慎,艰苦朴素,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老爸一生简朴,两袖清风,反对腐败。离休后,仍然关心着公安事业,保持着旺盛的革命精神,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因工作出色,先后被拜泉县政府授予五好队员;被嫩江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公安局授予模范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模范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