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陈玉兰
性别:男
民族:汉
籍贯:河南洛阳
别名:
职业:人民警察
生辰: 1923-01-01
出生地点: 河南
忌日:2000-07-03
安葬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青松岭公墓
父亲:出生在苦难的贫农家庭,早期在煤矿做矿工时就参加了党的地方武装斗争;1944年9月到1949年,参加了八路军太岳区纵队24旅71连,历任班长、排长、连长、武装部秘书、组织干事等职务;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屡建战功,身负重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有“二等甲级”《革命伤残军人证》。1949年2月到1953年10月,在郧阳专署公安处公安大队任执行股股长、劳改大队大队长、教导员等职。1949年2月到1952年11月在郧阳地区参加了剿匪战斗以及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禁烟禁毒”等历史活动。1952年10月代表郧阳地区到省开会,筹备成立沙洋农场。同年11月调沙洋农场任三分场秘书、鞋厂厂长、油厂厂长、总厂卫生所所长、审干办组长、法院审判员、沙洋农场范家台监狱副处级干部等职务。是创建沙洋农场的重要奠基人之一。1975年11月,因病提前离职休养。1994年2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二级金星荣誉章及荣誉证书。
姓名:李华英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湖北十堰
别名:
职业:人民警察
生辰: 1930-12-28
出生地点: 湖北省郧县
忌日:2010-11-02
安葬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青松岭公墓
母亲:年少时,勤劳好学,追求进步,1942年至1947年8月,就在湖北省郧县参加儿童团,任儿童团长;1947年9月至1948年1月,在郧县乡政府工作;1948年1月至1949年1月,在郧县乡政府任妇女主任;1949年2月至1949年4月,在郧县区政府任妇女主任;1949年4月至1949年9月,在鄂豫陕边区陕南干校第一期学员班学习,学习结业后,分配到陕南军区公安督察处任侦察员,排级干部。(1950年5月,陕南军区公安督察处改称为郧阳专署公安处)1949年9月至1952年11月,在郧阳专署公安处任侦察员。参加了“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禁烟禁毒”等历史活动。1952年11月,由湖北省公安厅分配到沙洋农场公安局,时任管教干事、会计等工作,任主任科员。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月,在沙洋农场离职休养。在创建沙洋农场的艰苦创业中作出了具大的贡献,是创建沙洋农场资深的女管教干部之一。1994年2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二级金星荣誉章及荣誉证书。 母亲在艰苦的革命岁月里,政治坚定,服从组织,不怕困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革命任务,为党的妇女工作和地方政权建设作出了贡献,不愧为党的忠诚战士,人民的优秀儿女。母亲在沙洋农场建设工作中,因工作需要从事过教育改造、生产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在工作中,始终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勤奋,乐于奉献,办事讲原则,处世讲公道,在人们心目享有很好的口碑,在工作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母亲离休后,仍然坚持以顽强的毅力与病痛抗争,用乐观的生活态度克服疾病给晚年生活带来的各种困苦,积极支持子女的工作,热情支持监狱改革、稳定与发展,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充分体现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无私奉献,胸襟宽广的政治本色和优良品格。 母亲一生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为人正派,生活俭朴,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为党的监狱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和毕生心血,其高尚的品格和默默奉献的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