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免费创建纪念馆】 | 咨询客服 | 帮助

天堂快乐!

地址:https://jinian.zupulu.com/memorial/?mid=49610 [邀请亲友祭拜] [收藏]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本馆] [将本馆转载至我的博客或论坛]
本馆馆号:49610号  [左邻] [右舍]  本馆公共帐户余额:0 铜板 [给本馆赠送铜板] [申请成为本馆亲友]该馆为推荐纪念馆该馆高级馆服务已经过期,馆内祭拜用品价格不再享受高级馆折扣优惠,请点击这里立即续费!该馆亲情指数为五级,馆内祭拜用品价格正享受六折优惠。等级越高,优惠越多。 微信扫码纪念
本馆由[小秋]于2013年 01月 10日创建    馆长:[小秋]  管理员:[朱雷

【生平介绍】

姓名:朱正华
性别:
民族:汉族
籍贯:湖北汉川
别名:
职业:人民法院
生辰: 1966-03-08
出生地点: 湖北省汉川市
忌日:2012-12-12
安葬地点:湖北省汉川市城隍镇杨集村

朱正华同志生平简介 今天,我们怀着极其沉痛的心情,在此含泪悼念汉川市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朱正华同志,谨让我代表法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朱正华同志表示沉痛的哀悼,对所有孝眷和亲友表示亲切的慰问! 朱正华同志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脑血管破裂,经过近10个月的抢救治疗,终因医治无效,不幸于2012年12月12日8时26分去世,年仅46岁。 朱正华同志1966年3月10日出生于汉川市华严农场的一个普通农工家庭。他幼年勤奋好学,成绩优异,高中毕业后,于1985年12月被招录到汉川市人民法院工作,分配到马口人民法庭任书记员。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积极要求进步,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不管大事小事抢着干。因工作需要,1988年8月调回院办公室工作,并于1990年11月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勤于钻研法律知识,顺利完成了全国法院业余大学法律专业的学习,取得大学专科文凭。1991年2月他主动要求到审判第一线工作,被组织上安排到原经济审判第一庭任书记员,1992年6月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4月任审判员,1998年4月任副庭长。在经一庭近11年的工作中,他参加了中南政法学院函授学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审理了近千件商事案件,为促进市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汉川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孝感中院评为优秀法官,被湖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2年8月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在任期间,他以身作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领全庭干警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本人于2003年2月再次被汉川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2005年4月被任命为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面对全新的岗位,他积极面对,勇挑重担,完成了从一名民商事法官到刑事法官的转变,成为刑事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他严格依法办案,秉公司法,力求将每一件刑事案件办成铁案。2006年3月经组织部门考察,明确为副科级。他本人曾连续5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刑二庭分别于2007年2月、2011年2月两次被汉川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朱正华同志为人诚实、耿直、幽默、热情,他虽然与我们永别了,但他的音容笑貌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带给我们无尽的思索与怀念。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法院事业,对待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把满腔的热血都献给了他所钟爱的审判事业。他短暂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荣的一生。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法官、好同志、好战友。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学习朱正华同志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作风,勤奋工作,不断进取,为法院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朱正华同志一路走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朱正华

朱正华

1966-2012
湖北汉川

您的电脑没有安装Flash播放器,或者播放器版本太低,请点击下面的按钮安装最新的Flash播放器。

Get Adobe Flash player




族谱录纪念网香火最旺推荐纪念馆优秀祭文纪念论坛帮助中心投诉举报免费创建纪念馆

欢迎加入族谱录纪念网QQ群进行交流或咨询问题,族谱录纪念网QQ群号:798385526    微信祭奠公众号:yunjinian2016   微信客服:yjinian

Copyright © 2005-2024 zupul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族谱录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聂本勇律师

族谱录 · 百家姓 · 网上纪念

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