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偶王莲波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陕西汉中
别名:
职业:陕西南郑县政协委员
生辰:
出生地点:
忌日:1991-12-10
安葬地点:偶家寨
中共陕南第一次代表会议议案记录核查经过 1958年在大搞积肥换陈墙土时,从偶彦民、王莲波在南郑县偶家寨居住的老屋宿舍墙缝中取得当年偶彦民藏下的文献,布告、传单二捆。偶彦民同志夫人王莲波于1930年至1934年时任中共陕南军委、中共南褒西南区委机关的交通联络员。后为南郑县政协委员。据王莲波回忆,这间房经常接待中、省、地同志,也多是偶彦民夜间会议的地方。这两捆文件许多已蚀烂无法辨认。其中一张是竖红七行连丝纸笺。纸笺的顶端是孙文椭园形像,像两侧是斜插的国民党的党旗和国旗。纸笺红框两侧外石印: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在用毛笔记录时是将纸笺颠倒横书的。将此笺记录内容与王莲波老人分析时,她说:龙岗寺、中梁寺、杜家湾、陈家鳖窝、周家坪、汉中西街是一条路线,当年黑夜来回跑,很安全。红三游击队也在这条线上,有山有水,易进易退。这些记录的内容是龙岗寺开了党的大会记的,因为当时都在传达。经我们核查,记录要点与中共陕西省委常委《陕南工作大纲>中任务部分中第六项至第十项内容相近,也与时任西安市团委书记陈浅伦在陕南巡视后,写给省委的一个报告要点相似,尚希专家进一步研究。 (冯忠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