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基金的全称:吉首大学水木子孝道教育基金。本章程中简称:本基金。
二、本基金由是由湘西州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吉首大学儒学会发起人、我校81级校友庹兴骞先生,临终前为感恩母校的培育,而捐资一百万元原始基金设立。
庹兴骞先生曾担任庐江中华文化教育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深圳信德多元文化教育中心教务主任,湖南省中华传统文化公益论坛发起人,张家界市“道德大讲堂”发起人,湘西州“公民道德大讲堂”发起人,吉首地区工商联副会长,湘西地区家电协会会长,地区工商联执委,入选吉首大学50年校庆五十名杰出优秀毕业生,被校友会编入《景色人生》校友奋斗事迹辑录(30名)。
庹兴骞号“水木子”,“水”表示财富,“木”表示德行,意即用财富来培养有德行的人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孔子在《孝经》讲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百善孝为先,孝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是一个人德行的根本。
三、本基金的基本宗旨是:每年开展“寻找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及孝道教育活动。通过树立新时期孝心大学生的榜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引导全校大学生树立励志成长、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水木子孝道教育基金,由吉首大学成立组委会,每年开展“寻找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活动及孝道教育活动。
第三章 基金来源及其使用和管理
四、本基金的资金来源:
(一) 庹兴骞先生;
(二) 基金本金的利息等;
(三) 基金后续发展由其亲友及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五、本基金所有资金仅用于“寻找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评选及在全校开展孝道教育,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使用说明和要求:
(一)每年全校评选二十位“吉首大学孝心大学生”,每位颁发证书和奖励3000元。要求每位“孝心大学生”手写一篇感念父母恩德和孝亲心得;孝心大学生的评选由评选委员会实施,评选出的获得者由庹兴骞先生的夫人梁红萍女士审定,颁发的时间定在每年6月。
(二)每年从基金中向校团委提供二万元专项资金,供各社团举办孝亲敬老活动时申请使用,由团委负责审批;
(三)若有重大孝道教育活动,征得捐赠者的同意,可一次性支出。比如在校内设立孔子像,创办传统文化、孝道教育基地等;
六、任何捐赠者向本基金捐赠的款额,一旦捐出,将属于本基金财产,捐赠人不再拥有支配其捐赠款额的权利。
第四章 附 则
七、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吉首大学水木子孝道教育基金组委会。
八、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附一:评选要求
对长辈“孝顺恭敬”、为家庭分忧解难,其“孝心”表现具有稳定性,事迹感人。参考《弟子规》、《孝经》等内容落实,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父母或长辈患有重大疾病,侍候并照料其生活的;
(二)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协助父母或长辈承担起家庭责任的;
(三)在家境非常困难或拮据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努力帮助父母或长辈实现心愿的;
(四)在父母长期外出的情况下,代父母担当起敬老扶幼和料理家庭事务责任的;
(五)发挥自己的知识和专长,帮助父母解决重大困难或问题的;
(六)父母有不良嗜好,通过不懈努力使其回归正常生活的;
(七)父母有违法倾向和行为时,对其进行劝导和阻止的;
(八)父母望子成龙但又力所难及,通过自身不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告慰父母的;
(九)在父母分居、离异或家庭重组等特殊背景下,通过自身努力营造和谐家庭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