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是多事之秋,本月10号收到两个陌生人的未接电话,回拨后原来是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原来合伙做生意的申某把我起诉了,听后甚是气愤。思路又回到14年的下半年,当时的场景历历在目,申某听说您考察了一个项目,主动登门询问项目内容,主动要求合作,您也是看在是亲戚的份上同意了,但您忽略了申某的人品,导致现在申某还在纠缠当年的遗留问题。您把审贷大权放到了申某的身上,其实在实际工作当中申某责任心不强,在工作期间去武邑干他自己承包的工程,审核贷款手续不认真,导致放出去的资金收不回来,经营了几个月在总公司的协调下15年初就把公司倒出去了,账面亏损了二十多万。申某不愿承担损失,他想旱涝保丰收,为了促进他去收回欠款,我们承担了一大部分损失,让申某承担了一小部分损失,这个导火索算是留下来了,导致他满嘴跑火车胡乱咬,跑到法院告我们借他的钱开公司的,当时合伙合同或协议什么也没有写(主要经营时间太短暂),让他钻空子胡乱告,您的好心让申某当成驴肝肺了,申某属于小人他忘恩负义,他不会有好结果的。
过几天我就要回去找律师应诉,您在天之灵告诫申某休要猖狂,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人在做天在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他不会有好果子吃的。请您保佑我办理一切顺利,这个官司我们一定会赢的。
祈求诸佛菩萨保佑我回去后尽快寻找到有利的证据,打赢这场不该有的官司,早日顺利结束!希望申某悬崖勒马,承认事实,早日起悔改之心,撤回起诉,规规矩矩的先把“人”做好,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南无大慈大悲有求必应灵感观世音菩萨摩诃萨!!!